【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刘永生,去年七月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新津看守所已近一年,日前被新津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家属要提起上诉,法院却故意不给非法判决书。 刘永生,男,四十六岁,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系飞机设计专业,在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工作,任可靠性工程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刘永生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非法拘留、劳教,遭受过体罚、龙抱柱、熬鹰、捆警绳、电棍电击、高温"烘烤"等酷刑迫害。 刘永生在迫害中失去了工作,而且长期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他的妻子出于对中共迫害的恐惧及担心孩子前途被威胁,在高压下与刘永生离婚。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样在中共的迫害下破裂了。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晚,刘永生在新津洗脑班大门口附近张贴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人构陷,遭花桥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新津看守所,至今近一年,一直不让家人见面。期间刘永生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刘永生的家人去公安局问情况,质问为什么非法逮捕通知书不寄给家人?警察竟说寄给社区了。 刘永生的家人于五月十三日请律师介入。一个自称是法院的人称:"刘永生已经被(非法)判刑三年,判决书五月十四日给他送到看守所,上诉期是十天。"家人又去新津看守所要求见人,看守所不让见,狱警称:"不上诉才能见。" 目前刘永生的家人要提起上诉,但当地公检法人员故意不给非法判决书和逮捕书。 另据悉,刘永生的眼角膜出了问题,曾被送医院。他的家人担心他可能有失明的危险。 参与迫害的主要单位及责任人: 新津县"610"办:主任王峰13982162615 成都市新津法院 成都市新津县检察院 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 成都市新津县花桥派出所: 成都市新津看守所: 发稿:2013年05月17日 更新:2013年05月17日 00:43:4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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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
成都原飞机设计研究所工程师刘永生被秘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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