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

四川什邡法庭拒示逼供录像 诬判周玉宝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什邡市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对法轮功学员周玉宝非法判刑三年。周玉宝的律师作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法官拒绝出示周玉宝遭刑讯逼供的录像,执意诬判周玉宝三年徒刑。

惧人旁听 法庭临时变更地点

什邡市法院原在告示上写着: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在法院第一法庭非法开庭,但法院临时改变庭审地点,令不少准备来旁听的人空跑一趟,其中包括周玉宝的亲戚、同事。

什邡市法院参与此案的审判员李开宣,在开庭前一天下午六点才打电话告诉周玉宝的家属,称案子是要搞巡回法庭,要在异地开庭,并说具体地点还没定,叫家属六日上午八点坐法院的车去。此举明显是阻止人们旁听。

十二月六日上午,李开宣才告诉家属是在蓥华镇开庭,并只让辩护律师乘法院的车前往。亲属们深感愤怒。当家属立即租车赶到蓥华镇法庭时,已经开庭几十分钟了。由于时间赶不及,部份亲属和同事没能到庭旁听。

周玉宝遭刑讯逼供 法庭拒绝出示审讯录像

周玉宝在法庭上揭露自己遭刑讯逼供,多次被国保警察殴打头部。律师也出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周玉宝被绑架当日,由什邡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周玉宝的头颅CT检查报告单,作为周玉宝受到刑讯逼供的旁证,并要求公诉方出示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主审法官唐新和随即宣布休庭十分钟。十分钟后,唐新和拒绝出示审讯录音录像,竟称: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时间长,不能在庭上播放。

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依据宪法,周玉宝修炼法轮功是行使合法公民的正当权利,要求法庭依法判决周玉宝无罪。

但法官唐新和在休庭结束后宣称:中国是中共一党专政,是共产党的天下,谁要到外面去宣传法轮功,就是犯法。遂非法判处周玉宝三年徒刑。

据悉当天上午,蓥华镇法庭外面围满了人,都在说:现在是什么世道,好人被整。

参与非法庭审人员:
主审法官:唐新和
审判长:李开宣
公诉人:周学峰 刘英等


发稿:2012年12月11日  更新:2012年12月11日 0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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