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成都市金牛区法院非法宣判广汉市法轮大法学员修俐四年半徒刑。修俐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无罪,当场表明了上诉中院的立场。 现年五十三岁的修俐,原是四川省广汉市外经委会计。她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曾经患有的眩晕症、乳腺癌等疾病全部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修俐遭到各种迫害。她曾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并被非法开除工职。修俐出狱后在成都一家私营保健品公司当会计。 二零一一年年六月,修俐与合租居处的法轮功学员邱燕、刘晓红被金牛区西安路派出所廖海等一伙警察绑架。金牛区法分别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及七月二日两次对修俐非法开庭。 七月十七日,修俐再次在法庭上有理有据证实自己通过网络传播自由言论无罪。公诉人秦宗龙(音)、审判长黄成刚、助理审判员李雪等五人不予理睬,只是一味要求修俐在所谓判决书上签字。修俐当场表明了上诉中院的立场。 修俐的亲属对五名法庭人员说:这本是你们伸张正义的机会,你们却不能作出公正的裁决,面对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等迫害元凶即将被审判的形势,你们还不醒悟。五名法庭人员均低头不语,一个个溜出法庭。据悉,当日约有二十多名到法院办事的民众旁听到修俐无罪申辩。 七月三十日,家属找到助理审判员李雪上诉情况,李雪说上诉书已寄到成都中级法院,让家属八月六日去中院咨询。亲属于八月六日上午到中院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上诉书已交到黄姓法官处。亲属当场在中院打电话到黄姓法官办公室,始终无人接听。法院人员拒绝提供黄姓法官的手机号码。 参与迫害部门: 成都中级法院: 金牛区法院:028-87610816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发稿:2012年08月08日 更新:2012年08月08日 03:47:47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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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遭中共法院诬判四年半 成都修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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