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城建学校女教师孙涛,无端被石家庄市裕华分局"国保大队"、东环派出所强行绑架已经四个多月了,不仅被打耳光、被抢劫私人财物,而且每日承受十四个小时的超长时间奴役。为此,孙涛及其律师以四项罪名控告了裕华公安及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河北省610与公安曾经密谋要对孙涛非法判刑。然而却在开庭的头一天(26日),突然宣布:原定27日的庭审取消。
2012年2月25日,河北城建学校教师孙涛,被石家庄市裕华分局"国保大队"、东环派出所十来名便衣强行绑架,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了。 当时孙涛正要开车外出,裕华国保副大队长韩增禄上来就抢钥匙,孙涛不给韩就打耳光;六天后孙涛被转到市第二看守所,每天遭受14个小时的奴役,导致身体极度虚弱、乙肝大三阳旧病复发。孙涛的女儿当时正面临高考,本想为母亲办理取保,但检察院徇私枉法,以超常的速度在极短时间内就做出了对孙涛的非法起诉,回避了取保手续的办理。孙涛的律师曾三次申请合法会见被无理拒绝,迫不得已,孙涛及其律师对裕华分局、东环派出所、和市二看的相关警察提起了控告。 1.控告裕华公安韩增禄、赵长庆、赵立敏、李黎、剧曼、李润来、容心刚、何志愿涉嫌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搜查罪; 2.控告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监管人员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强迫劳动罪。 河北省610与公安曾经密谋要对孙涛加重迫害,并内定要假借法律判孙涛3―5年,原定6月27日非法开庭。孙涛的律师早已做好了各项准备,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也都懂得了:在中国,根本就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江贼民等个人和媒体污蔑法轮功的言论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因而,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甚至反过来控告恶人;众多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也都开始以各种和平、合法的方式讲清法轮功合法的法律真相、并以邀请律师、发邀请函、及征签等形式制止迫害……那两天,许多市民接到了漂亮的"邀请函",正满怀着好奇之心、翘首以盼聆听北京著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孙涛所做的"无罪辩护"。然而却在开庭的头一天(26日),突然接到法院通知,因主管法官张福建突发疾病而取消了27日的庭审。 法轮功学员孙涛是河北城建学校的教学骨干,在单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孙涛被绑架后,其单位领导曾去有关部门再三强调孙涛在校工作出色,表示学校工作需要稳定,希望将孙涛接回,遭拒绝。 其实,熟悉孙涛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好人。从前的孙涛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性乙肝,生育后又患上了严重贫血、风湿关节痛等十几种疾病,根本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孩子三个多月大就被送回老家。身体的痛苦也严重影响了她的性情。在过去的日子里,她与丈夫曾经争吵不断,有时哭闹整宿,导致精神深度抑郁、神智恍惚。身高约1.7米的她,体重只剩了八、九十斤,无法正常工作和照顾家庭,身心万分痛苦。 一九九六年,一位朋友介绍她修炼了法轮功,很快她就无病一身轻了,精力充沛、工作轻松,还在学校一次几千米长跑竞赛中出人意料的荣获第一。人也变得年轻漂亮起来。过年同学聚会时,大家都吃惊:"这么多年来,你怎么越活越年轻啊?"因为修炼法轮功后,她的改变太大了:遇到矛盾向内找,处处考虑别人,对公婆十几年如一日的悉心照料;对丈夫、对孩子都无微不至地关怀照顾。孩子也越来越优秀,顺利考入石家庄市二中重点班。家庭十分和睦。 孙涛在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了。强权面前,她不肯背着良心放弃修炼,就被绑架奴役至今。孙涛的公公婆婆都年已古稀,身体不好,天天盼望儿媳回家,天天唉声叹气;孙涛的女儿今年参加高考,在看不到母亲的日子里,孩子情绪失控,有时夜里会突然惊醒、偷偷哭泣。一家人凄惨悲苦的境况,令人心酸。 十二年来,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努力做一个道德更高的好人,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然而,中共邪党610却一直千篇一律的胁迫公检法人员假借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陷害好人),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的冤狱。其实在中国:翻遍《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而且从来都找不到法轮功学员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或者是行邪作恶伤害了谁?也从来都找不到法轮功学员行邪作案的动机、过程、和后果是什么?却只能证实:法轮功学员所言所行都是在《宪法》第36、35条规定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那么也就是说: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侮辱诽谤、抢劫绑架、监禁判刑……才是真正的利用谎言煽动仇恨、假借法律陷害好人!依据法律:所有参与的人员都已构成了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陷害罪……等,唯有弃恶从善、将功补过,才可挽回未来! 为此,我们请求所有善良百姓和有能力的政府官员,帮助制止东环派出所和裕华分局国保大队不法警察的违法行为!制止裕华区检察院对孙涛的非法逮捕和非法起诉行为,把正义和公平还给老百姓,还给社会! 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2、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塔南路169号 3、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2号(050000) 发稿:2012年07月12日 更新:2012年07月12日 01:33:07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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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
无端遭迫害 女教师孙涛请律师控告行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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