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法院五月十日对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赵洪玉被非法判刑五年、李桂云四年半、戚秀梅四年、刘洪斌三年、吕成英两年、刘贵一年。 宝泉岭农垦法院没有将非法诬判通知李桂云、赵洪玉、戚秀梅、刘洪斌、刘贵的家人,企图拖延时间阻扰法轮功学员上诉。据悉,李桂云、赵红玉正准备上诉。 六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黑龙江宝泉岭农场公安局警察绑架的。当时恶警闯入李桂云家中,打人、抄家、抢劫,并绑架了李桂云、赵洪玉、戚秀梅、刘洪斌、刘贵、吕成英、王凤玉、胡冬灵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后王凤玉、胡冬灵(因公从哈尔滨到宝泉 岭出差)、吕成英(取保候审)被勒索三千至三万元后返回家。李桂云、赵洪玉、齐秀梅被非法关押在鹤岗第二看守所,刘洪斌、刘贵被非法关押在宝泉岭看守所。 四月十九日,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法院对李桂云、赵洪玉、戚秀梅、刘洪斌、刘贵、吕成英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上午九点开始到下午两点二十分,历时五个多小时。北京律师在法庭上作了义正词严的无过错辩护。 五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再次绑架吕成英。次日通知家人已诬判。 参与迫害部份人员: 所谓证人:赵业华、韩俊秋、董茂权、史有英、郜建国、陈丙山、徐树杰、李爱梅。(有知详情者请提供详情) 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农垦管局机关 邮编:154211 发稿:2012年05月17日 更新:2012年05月17日 01:08:3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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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法院诬判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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