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

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指使公检法践踏法律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星期四,绥化市政法委书记杜济国(新上任)在全市范围内召开了政法系统会议,要求各市县书记、市(县)长及市区各单位一把手参加,让各单位管好本单位的人,说从市区到津河乡沿途满街挂的都是法轮功各种条幅及不干胶,这还得了,叫嚣有多少人在册等。

在三月份,绥化市政法委配合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在绥化北林区中直西大街龙古大厦成立了洗脑班,对外叫法制教育基地,不敢挂牌,由省610王海田直接督办。绥化市政法委、610冯克军、王英进、王风才、为主要成员,还有雇来的社会闲散人员十人左右,充当强制洗脑的打手,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修炼

现在已有几名绥化市下辖市、县、区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洗脑班里受迫害。仅在绥化北林区,几个月内就绑架、冤判多名法轮功学员。三月七日,北林区法院法官张锐秘密开庭,冤判法轮功学员刘玉华二年、姚振华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北林区法院法官崔洪源冤判的六十四岁法轮功学员周桂兰,在绥化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四月十九日,崔洪源秘密开庭,又给法轮功学员刘福财判刑四年;柳盛莲被非法定一年半劳教。四月二十八日,赵雅娟被连岗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绥化市政法委还阻止律师无罪辩护,并且扬言要抓律师。且不说以权力限制律师如何辩护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如果辩护律师一旦屈服默认当事人有罪,就会更加迷惑世人,误以为中共在某种程度有法可循。所以为了欺骗世人和维持迫害,当局不让律师做无罪辩护也就成了一块遮羞布。

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不但没有违背任何法律,还以他们高尚的道德操守净化了社会风气,法轮功洪传世界的事实就足以证明,而且信仰自由是天赋的权利,也是被世界文明国家公认的权利。全世界也仅有中共,不可理喻地诋毁真、善、忍普适价值,并丧心病狂地加以迫害。

下载绥化市委政法委相关人员联络信息:(51KB)


发稿:2012年05月21日  更新:2012年05月21日 02:21:48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ifttt puts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task 370060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