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王立军零八年操控锦州绑架案 三人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山东莱州市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曲成业,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莱州市沙河镇家中被辽宁锦州市公安局跨省绑架,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被辽宁盘锦监狱迫害致死。当天有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此,在锦州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操控的大绑架迫害下,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曲成业
曲成业

与曲成业同一天被锦州市公安局绑架、同一天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黄成被盘锦监狱、锦州公安局太和公安分局恶警用十指插针等酷刑折磨致性命垂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离世。

被迫害致死的莱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立田,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和太和分局恶警劫持到锦州,非法关在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迫害,于十一月十七日被二 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与犯人毒打致死。

张立田
张立田

一、王立军操控锦州公安局大绑架、逼供

在锦州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亲自部署下,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晨,锦州市古塔、凌河、太和三个区的公安分局恶警,在同一时间内绑架市内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物品,抢走现金十几万元。当天早六点左右,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居委会主任鞠久春伙同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到黄成家中将他强行绑架,其中有个太和分局警察叫高宝。

与此同时,辽宁锦州市公安局跨省作恶,伙同山东省莱州国保大队三十多个警察翻墙入室绑架、抢劫,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绑架了在莱州市沙河镇金沙批发市场门市房的法轮功学员曲成业,然后在他店里掠走五台臭氧机、一台电脑、钥匙、光盘等,另外存折及现金共计一万元等也被掠走,被掠夺的东西没有清单。

当天曲成业被强制两手一直背扣着(一只胳膊从肩膀上拧下来与另一支交叉铐着,是一种非常痛苦的姿势),从山东绑架到锦州的太河区刑警队,从第二天的七点到下午四点,没有给他饭吃,也没有给水喝,给他套上头套,固定在铁椅子上,胳膊和腿都动弹不得,铁椅子的夹子卡在肉里疼痛难忍,逼迫他说出所谓的违法事实,说出一点儿给他松开一点儿,他的所谓"犯罪事实"就是用这种手段拼凑出来了。事后家属质问太河区公安分局的代勇是怎样酷刑折磨曲成业时,他竟然对家属说我们没动曲成业一个手指头,家属说可是你们在折磨他!代勇无言以对。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法轮功学员黄成生前叙述他当时被绑架迫害经历说:"我被他们绑架到太和公安分局,他们把我铐到铁椅子上之后就走了,一天不给我吃饭。天色刚黑,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戴勇等四个人就开始迫害我,他们将铁椅子倒过来,将我大头朝下折腾,又用摇电话的方式(即手腕缠电线,一摇就通电)连续电了我三个小时,一直迫害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才将我从铁椅子上放下。当时我的双手全部骨折了,左脚大筋裸露出来。他们看我无法走路,就由两个人强行架着我送往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看我伤得太重拒收,他们又把我带到锦州市公安医院,医院大夫看看我然后对他们说:照相仪器坏了,做不了检查。一名警察说:他是法轮功,糊弄糊弄得了。我被大夫简单处理后再次送看守所又遭拒收,他们私下沟通后,看守所将我留下。"

黄成说:"在看守所里,在我不能吃饭、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太和公安分局警察还把我铐到死刑犯的铁环上好几天。戴勇经常在后半夜两、三点钟非法提审我,把我铐到铁椅子上,一口水也不让喝,一宿不让睡觉。戴勇说:'把你们都整死了算了,整死算白死。'"

随后不久,法轮功学员张立田,二零零八年四月在原籍山东省莱州市,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和太和分局劫持到锦州,非法关在第一看守所。

二、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锦州太和区法院非法庭审曲成业、黄成、刘凤梅等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八位著名维权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曲成业、黄成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黄成在法庭上陈诉: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到晚上二十四点,长达十八个小时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办案人员给被告黄成套上两个头套,不断地使用电棒电击本案被告头部,造成一侧耳朵穿孔。

八位律师深入的分析了卷宗之后,指出这个案子从立案开始,就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用刑讯逼供取得的所谓"口供"用来当成证据,把根本毫无关系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联系起来,拼凑了一个所谓的"犯罪事实",这个案子实际上不是"侦破"的,而是做出来的。而曲成业本人,本来在山东做买卖,到过锦州两次,都是生意上的往来,和其余的三名法轮功学员根本都不认识,却被用来说成和锦州的法轮功学员有联系,四位法轮功学员都是无罪的。旁听的老百姓明白真相后,也表示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审判长为了拖延时间,把本来两天可以结束的审判拖延了四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锦州市邪党太和区法院非法和议公布了八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结果,刘凤梅被重判十三年;张秀兰、黄成、和曲成业三人均被重判六年。当天在法庭上,所谓"法官"梁贺祥宣读完非法判决结果后,刘凤梅、张秀兰、黄成和曲成业都提出了上诉。当刘凤梅等法轮功学员要被带出法庭时,刘大声对参与迫害的法官、检察官说:"中国人不要杀中国人,请放下屠刀!"太和法院法警队长潘洪仲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举起拳头向刘的胸部猛击。

曲成业、黄成等纷纷表示不服非法判决,要上诉讨回一个公道。然而二审开庭的日期始终也没有公开,家属请的律师到法院要求二审公开审理,并问何时开庭,法院搪塞说我们正在向上反映这个情况,你们回去等消息吧。可在第二天家属到法院去问时,审判长却说不开庭了,没宣判呢,宣判结果后通知你。可见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根本就不讲什么法律程序,不讲什么人权。后来审判长通知家属,维持原判。

与此同时,锦州太和区法院二零零八年八月秘密对法轮功学员张立田非法开庭审判,非法审判是在看守所进行的,并非法判他五年。可笑的是,在张立田的判决书上写着孙敬超是人民陪审员,萧丹是书记员,而在刘凤梅等四名学员的判决书上,此二人调换了职位,即萧丹是人民陪审员,孙敬超是书记员。

曲成业在申诉中说:"申诉人是在山东住地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六点被无辜抓捕抄家的,在没有任何执法程序与手续的情况下,抓捕抄家同时进行。顺手拿走商店里的一万多元银行存款卡(至今也未归还)和六台家用臭氧机。从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钟申诉人被刑侦人员用手铐铐住,两手反背后押到锦州市太和区公安分局刑讯室,中途还要坐船过海。在刑讯室里,安排了四个彪形大汉对付我,将我固定在铁制的椅子上。两手两脚分别被四个带齿的轮子卡住,一坐上就疼痛钻心,吃饭、喝水、大便、小便都被禁止,从抓捕到审讯结束被折磨了两天一夜,用这种手段编造出来的口供漏洞百出,时间、地点、物证、人证、旁证都对不上号。这样拼凑的一宗刑事案件,却能被检察院受理起诉,还能被法庭审理作为判刑六年的依据。而申诉人向法庭提供的事情经过,证据确凿,刑侦人员都全部查清,法庭就是不理睬。另外在整个案件从刑侦到开庭结束都没有涉及到电视插播问题,可在(2008)太刑初字第一百二十八号判决书里却出现两次插播情节,这不是欲加之罪吗?一审判决后,我提出了上诉,我的律师也多次找到锦州市中级法院,要求二审公开审理此案,而锦州市中级法院无视基本事实,不开庭审理就直接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书。""单凭申诉人这样一个年近六十岁的老人和一个扫大街维持生活的中年妇女(刘凤梅)就能制作卫星发射器,能叫人相信吗?这不是视办案为儿戏吗?"

三、张立田、黄成、曲成业先后被迫害致死

张立田二零零八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迫害。十一月十八日,张立田在山东省莱州市的家人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声称张于十七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张立田年仅三十六岁,女儿当时才九岁。张的家人表示,张立田没有心脏病。

据知情人士证实,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号上午九点,锦州监狱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将已绝食一天的张立田叫到二楼犯人休息的一间小屋里,又叫来犯人李勇和刘裴岩,对二人授意后,接着四个人一起动手,对张立田进行毒打,暴打了三、四次。当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被关押在监狱的人员没有看到张立田下来吃饭,他们感到很奇怪,以为张被关进小号了。打手刘裴岩出来后还向大家炫耀:"法轮功(指张立田)被我打服了!张立田跟我说,他账上还有二百多元钱,他想买方便面吃,行不行?"当天下午二点多钟,张立田最后一次被毒打后,偎在墙角一动不动了。恶警程军、张宝志又指使李勇、刘裴岩"看着"张立田,他们还谈笑说:"法轮功(指张立田)咋的了?耍赖不起来啦?"他们两个上前一拽,发现人已经死了,瞪着双眼。

黄成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黄成被劫持到盘锦监狱时已经是伤势严重,狱方开始拒收,太和公安分局的恶警戴勇说:"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二零零九年三月末,盘锦监狱开始强行转化(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管教科的杨冠军、管教科科长胡小东、李峰(科长)、于×(中队长)、犯人孟祥林、王硕(毒犯)等几人用八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黄成,把他的浑身上下电得没有好地方。中共的这些恶警们,继续把黄成的头戴上头套,然后吊起来,三天三夜不让吃饭、不让喝水。最后把他放下来时,大队长管凤春又把黄成衣服扒光,铐在铁椅子上,用电棍一会一电,还逼迫黄成骂人,他亲自"示范"给黄成听,一骂三个小时,全是非常低级下流的不堪入耳的脏话。在此期间,管凤春指使孟祥林等犯人将黄成双手铐在墙上,将他每个手指尖插进一根医用的大针头,整整插了十根!针是从指甲与肉之间扎进去的,血从另一端流出,有的针从指甲缝扎进去又从另一指节背穿出,血就从针头流出,有的针扎进针尖被堵塞拔出后出血。直到黄成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离世时,他的指甲盖内仍留有疤痕……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针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针
黄成指甲盖内留下的疤痕
黄成指甲盖内留下的疤痕

曲成业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期间,身体多次出现严重危险症状,脑梗塞,血压高达二百四十,家人几次探视,要求回家休养,盘锦监狱都无理拒绝。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曲成业的身体被迫害的已很严重,会见亲人时被人搀扶着出来,脑梗塞两腿连走动都已无力,嘴歪斜。家人强烈要求接回家,盘锦监狱六大队大队长李、管教邱国华(音)口口声声绝对保证曲成业生命安全,拒绝家人合法要求。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一天之内,监狱二次通知家属,第一次称"病危",第二次称"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无奈火化了遗体,捧着骨灰回来。曲成业骨灰回到家乡莱州安葬时,雨雪交加。


发稿:2012年04月17日  更新:2012年04月17日 02: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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