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山东新矿集团原副矿长、教师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原矿长、法轮功学员姜官民驾驶自家轿车、与流离失所的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云召在青岛市讲真相时被市国家安全局恶徒绑架、抢劫;八月二日二人被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关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十一月三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青岛市李沧区法院非法判决二人各五年有期徒刑。期间,中共司法机关人员执法犯法,耍尽流氓。

姜官民,男,五十六岁,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为青岛市圣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讲师。在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前,曾经在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简称"新矿集团",总部位于山东泰安新泰市新汶办事处)禹村矿和汶南矿(现名:华恒矿业有限公司)担任副矿长。一九九九年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当时四十三的姜官民年富力强、有知有识,正是大展身手的年纪,新矿集团的领导却迫于邪党的压力,强迫其"内退",离开了工作岗位。

二零零一年姜官民与妻子孙运华(音,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前为法轮功辅导站新矿集团站长)一同被新矿集团"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 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和泰汶公安分局恶人绑架到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洗脑班迫害了一个月,孙运华被迫害致糖尿病和心脏病。为了避开恶人的不断骚扰,姜官民就到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路625号小区买了住房搬到青岛市居住。

姜官民的儿子(未炼法轮功)大学毕业后,姜官民找到新矿集团的领导要求给儿子安排工作,新矿集团的领导却要求他必须先放弃修炼法轮功、签下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才能安排。姜官民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儿子的工作也没有着落。最后姜官民发挥自己的能力,协助儿子在青岛市成立了圣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讲师,一家人的生活总算稳定下来。不料,孙运华被迫害导致的糖尿病和心脏病一直未愈,不幸于二零零七年去世。

李云召,男,三十九岁,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矿小学(位于山东省新泰市小协镇,现在划归新泰市)教师。暂住青岛市李沧区。在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后,李云召曾经因为上访和讲真相被协庄矿公安科和泰汶公安分局恶人绑架关押一个月,期间用手铐铐在树上用警用橡胶棍毒打折磨。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左右,八、九个协庄矿公安科和泰汶公安分局恶人闯入李云召家中,要求搜家,其妻子不同意,并阻止恶人搜查,后被邪恶之徒用手铐铐住并拖出家中。年仅六岁的儿子目睹这一切,吓得哇哇大哭。恶人抢走了李云召的一台台式机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三个U盘、大法书籍和明慧周刊,并要求李云召跟他们走。李云召拒绝配合,并大声喊:"都来看看邪恶是怎么抓人的"。后来恶人一时心虚退去,李云召走脱,从此被逼流离失所。(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曾经报道)

李云召流离失所后,泰汶公安分局和"六一零"恶人时常到李云召家骚扰,特别一到中共邪党的敏感时期,恶人就来砸门、踢门,大门上都是清晰的大脚印。李云召的妻子和孩子时常心惊胆颤的、不得安宁。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姜官民驾驶自家轿车、与李云召在青岛市金液泉路路边发送短信讲真相时被青岛市国家安全局恶徒绑架、抢劫,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三部手机、一辆轿车。随后,二人的住所被非法搜查、抢劫。姜官民住处被抢劫的物品有:法轮大法书籍29本、《明慧周刊》76本、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1张、真相传单100张、磁带7盘、《九评共产党》1本、"新唐人电视台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150张、1元真相币160张。李云召住处被抢劫的物品有:法轮大法书籍22本、《明慧周刊》28本、《忆师恩第七集》1本、磁带11盘、法轮大法书籍封面13张。这些教人向善的书籍、讲述事实真相的物品、展现中华五千年辉煌文明的节目在中共邪党司法机关人员的眼里却成了罪证!

青岛市国家安全局恶徒将二人绑架并刑讯逼供两天,谎称"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青岛市国家安全局监视居住;六月二十九日又被扣上"涉嫌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帽子转到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刑事拘留,非法关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可是李云召的妻子直到七月二十七日才接到泰安市泰汶公安分局汶西派出所送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同年八月二日二人被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李云召的妻子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就着手准备请律师为丈夫辩护,但是没有律师敢接,有的律师说"这种案子(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不在法律范围之内,上边有规定,不准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位敢接案子的律师,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律师去青岛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李云召时,被看守所拒绝,不准会见并扣留了委托书和律师证(律师证后来要回)。由于司法部门的威胁,律师压力巨大,最后被迫取消代理。

十一月三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公开开庭"、非法判决二人各五年有期徒刑,姜官民、李云召二人不承认法院法官的诬判,随后提出上诉。李沧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谎称"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认罪"、"自愿认罪。"

当李云召的妻子了解到北京有正义律师能为法轮功学员依法做无罪辩护时,就想请北京律师为李云召辩护。在用手机拨打青岛市中级法院的电话(0532-83098059 83098007)时,一如以往仍是打不进去,然而到公用电话一打就通(但是一开始刚用手机联系时前几次打通了)。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星期五早九点安彦用公用电话询问青岛市中级法院李云召的案子还有多长时间:
法院工作人员说:"还有一周时间就下文书(所谓的"判决书")了。干什么?"
李妻说:"我要请律师。"
法院工作人员说:"请也是白请,没用!"
李妻说:"没用我也尽力请。"
法院工作人员问:"请哪里的律师?"
李妻说:"请北京的。"
法院工作人员喊道:"请吧!请吧!请吧!……"一连喊了六七个"请吧!"然后"啪"的一声电话就挂断了。

就在当天(三月二日星期五)下午,李妻的手机响了,青岛市中级法院来电话说:"李云召的案子下达了判决书了!"李妻问:"今天早晨你们还说还有一周时间,怎么现在就判了?""法院是有程序的,程序已经走到这里,不能再返回。现在就判了!""怎么判的?""维持原判!" 紧接着"啪"的一声电话就扣了。

对那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你们可曾明白:

江泽民坚持己见,出于妒忌和极端的权力欲,强压政治局通过了镇压法轮功的决议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其自认告白:镇压法轮功是蠢事,作为香港《前哨》杂志二零一一年二月刊大陆报导栏目中的头条文章,即总第240期被列为封面的精选文章,题目是《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也明确了这一点。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此事更值得你们去深思和反省,跟着中共一条路走到黑,只能自己害自己。历史的教训也是明显的:

当年德国纳粹残酷迫害犹太人,哪一个不是在听从希特勒的命令?他们现在有多少已是年近百岁的人,还居无定所,过着四处逃亡的生活,如被发现还是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

文革期间得势者疯狂迫害"当权派"、"走资派",哪一个不是在执行毛的"最高指示"?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今天中共邪党灭绝人性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行恶者哪一个不在执行江泽民的非法指令?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为了你们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要仔细想明白!不要稀里糊涂的成了中共邪党的殉葬品,被邪党卖了还去为邪党数钱!

涉案人员及单位

刁政文(所谓的"审判长")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连庆荣(所谓的"陪审员")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张森传(所谓的"陪审员")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孙淑飞(所谓的"书记员")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陈洁萍(所谓的"代理检察员")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

青岛市国家安全局
青岛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侦察支队
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青岛第一看守所

(以下电话可能只是相关单位的联系电话。电话区号0532):

青岛市中级法院:
青岛市中级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邮编 266101
青岛市中级法院网址:http://qdfy.chinacourt.org/
青岛市中级法院:0532-83098059 83098007 83099188 83881888
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83099990
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83098015
中院行政庭:83098812
中院办公室:88965128
中院组织人事处:83098562
中院法官管理处:83098619
中院教育培训处:83098614
中院机关党委:83099220
中院审判监督庭:83099910
中院司法鉴定管理处:83099561
中院法警支队:83099043
中院传真:88968217,83885367
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邹川宁,副院长方妍,高益民,秦瑞基。

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路29号, 邮编:266001
青岛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侦察处:王明哲、王强、孙永健
青岛市公安局办公室 0532--66570151
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电话:0532-82866287(24小时人工值班)
青岛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 66570155
青岛市公安局 督察室(警务督察举报投诉电话) 66573611
青岛市公安局 刑警支队(刑事案件报警、线索举报电话) 66572100
青岛市公安局 刑警支队技术处(法医门诊咨询电话) 88905262
青岛市公安局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66570299
查号台 0532--66570000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所辖派出所联系电话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枣园路26号 83012133 87610511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李村派出所  君峰路16号      87655481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永清路派出所 升平东路22号26号网点 84632389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楼山派出所  娄山路5号      84816856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南渠派出所  重庆中路958号    84825256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兴华路派出所 四流中路291号    84632575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永安路派出所 永安路51号      84633334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浮山路派出所 浮山路127号     87895586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九水路派出所 九水东支路16号    87602578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虎山路派出所 金水路757号 87696719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湘潭路派出所 梅庵八路文体中心   84835622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兴城路派出所 兴城路7号      84683133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振华路派出所 四流中路146号    84632538

青岛(大山)第一看守所:
四方区蚌埠路, 邮编266044
青岛市看守所 :
0532-6657190 66571930 66571925

青岛市法院:0532-83868111
青岛市檢察院:0532-83011111
市长公开电话:0532-12345(上午8时30分-下午5时30分。其它时间电脑值班)

山东省公安厅 0531-85123070
山东省监察厅 0531-82027107
山东省司法厅 0531-82923507

青岛纪检监察信访信箱 :jjjc@qingdao.gov.cn


发稿:2012年03月22日  更新:2012年03月22日 03: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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